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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有关方面负责人就无记名国库券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1999-04-22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 吕贤如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4月21日电(记者吕贤如)我国自1981年恢复国债发行以来,无记名国库券一直是一种传统的发行券种。近年来,这一券种的发行量逐渐减少,到1998年,已完全被其它新的国债券种所取代。记者今天就此问题采访了财政部有关方面负责人。

问:近年来,为什么无记名国库券的发行量少了以至不再发行?

答:无记名国库券又叫实物国债。过去,由于受历史条件和发行方式的限制,在我国国债发行中,无记名国库券一度成为发行的主要券种。但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和高效率、低成本国债发行市场的建立,无记名国库券自身存在的缺陷愈来愈突出,一是成本高。二是不易保管。由于不可记名,一旦遗失或者被盗,难以得到赔偿。三是反假防假任务艰巨。有鉴于此,现在世界各国已很少采用无记名国债这种发行方式。因此,近年来,我国实物国债发行比重逐渐减少,从1998年开始,已全部采取凭证式、记帐式方式发行。

问:对于以前年度发行的无记名国库券在政策上有否变化?

答:以前年度发行的无记名国库券,大部分品种已到期兑付,目前,尚未到期的国库券品种只有1996年发行的无记名(二期)国债和1997年发行的无记名(一期)国债。这两个品种将陆续于今年8月和明年5月到期兑付。为了确保无记名国库券顺利兑付,我们一方面继续做好无记名国库券集中兑付和常年兑付的工作,保证对已到期应兑未兑国库券的兑付,另一方面积极开展未到期国库券兑付的准备工作,保持国库券兑付政策的连续性。最近,社会上时有假券案件发生,其中尤以1997年假无记名国库券案件最为突出。借此机会我们特别提醒社会广大公众,要增强无记名国库券反假防假意识和知识,千万不可为了图方便、贪小利而在社会上同个人进行国库券私下交易,谨防上当受骗。同时,我们要求各国库券经营机构在接受转让国库券,证券登记公司在接受托管国库券,银行在受理以国库券抵押贷款,以及企业在接受质押融资或以国库券偿还债务时,一定要仔细辨别国库券真伪,如有疑问,可立即到当地财政或人民银行鉴定,决不能给犯罪分子以任何可乘之机,避免个人和国家的利益蒙受损失。

问:今后,财政部如何考虑满足个人国债投资需求?

答:我国国债政策的一个突出特点,是要千方百计满足个人投资者购买国债的需要。近年来,我们加大了凭证式国债的发行力度。从1994年凭证式国债开始发行以来,凭证式国债品种已逐步完善,越来越受到广大国债投资者的喜爱。凭证式国债具有以下优点:一是采用填制“凭证式国债收款凭证”的方式发行,发行成本大大降低。二是购买手续简便,可以记名、挂失,便于投资者安全保管。三是变现性强,投资者可随时到原售出网点,按照发行时确定的分档利率条件及实际持有时间提前兑取变现;通过采用质押办法,还可用于融资。四是收益率稳定,由于凭证式国债为不上市国债,收益率不会随市场利率波动而变化,从而为缺少市场经验的个人投资者提供了规避在国债二级市场上购买上市国债所可能面临的市场风险。今年,财政部还将继续发行凭证式国债,以满足广大个人投资者购买国债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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